2014年12月21日 星期日

扁總統病情可以公開嗎?

(2014-12-21 一寂)
友人提出保護病人尊嚴與隱私的立場,反對公開扁總統漏尿,憂鬱,變廢人等「病情」隱私,指陳這樣子已傷到病人最起碼的尊嚴,還舉了美國總統雷根與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做例子,說他們兩人晚年都得了輕重不同的老年癡呆症,但兩人的實際病情從來不是公共討論的議題,同時家屬與政府也極力維持其隱私。
我有不同看法,表述如下:
一、「中華民國在台灣」目前只有兩位前總統,一位是李登輝,另一位是陳水扁
即便兩位已經卸職,前者仍是鎂光燈的焦點,如李登輝仍會接受應邀,出國訪問或四處演講,後者鎂光燈進不去。
阿扁在卸任總統職務一小時後(當天上午10點),馬上被「限制出境」;沒經偵訊、起訴、審判,北檢憑什麼發文「限制」?阿扁才轉個身,即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檢調機關偵辦,不久聲押陳總統,漏夜移送看守所,刻意用手銬,極盡羞辱之能事羈押期從此無限上綱!其間司法程序不正義非常明顯。

在罪證未明的情況下阿扁被羈押入獄,押人取供,台灣司法喪失獨立判案的資格,更何況他在北監與台中培德的待遇,不能只用一般受刑人司法人權的角度來審視(阿扁的住處到處都是監視器,把他當成十惡不赦的殺人犯叛亂犯,我想那些十大槍擊要犯或北捷的鄭捷也沒有這樣被非人道對待。)請參考建志醫師書貼文
二、先不談「政治迫害」,光是從「前總統」與「冤案」的角度,阿扁就是公眾人物,他無法不是。
生了病的美國總統雷根與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不再是公眾人物,但阿扁絕對還是公眾人物。雷根柴契爾,沒有受到阿扁這樣無限期羈押與24小時監視的政治迫害,他們可以選擇保留隱私,但阿扁及其家人沒有選擇。阿扁失去的不只是自由,尊嚴與獄中人權受到屈辱式的剝奪。
三、阿扁的病情剛開始只是社會各角落私相耳語,並未正式公諸社會大眾;20132月左右,監委黃煌雄正式對外公佈阿扁病情,那時阿扁已有「手抖、口吃、尿床」等生理現象。
黃煌雄說,陳前總統還沒到北榮就醫前,北監是很強勢的,不過等到監察院調查後,這4個月來,他感覺北監跟法務部對於北榮的尊重前所未有,他認為這是好的發展,讓醫療團隊講話,讓行政政當局有個客觀的依據可以判斷。
黃煌雄以監委的立場,提供醫療團隊具體客觀資料,供行政當局判斷決策(這仍屬黨國體制五權憲法的人治行政程序),不過,阿扁的病情已正式由官方公佈,只是並未引起社會大眾普遍的關注。
四、其後監委黃煌雄仍持續關心阿扁的病情發展,一年後,他在20140611日完成扁總統的醫療人權案調查,並舉行記者會說明「扁手抖、口吃等病情並未見改善,現在更出現尿失禁、跌倒及嗆咳等3個新的症狀,且新的症狀又日趨嚴重惡化。」
黃煌雄職責所在,代表的是官方立場,向社會大眾報告阿扁病情,他也不諱言「扁與他都走過黨外,現在他所做的就是『黨外情懷』」,當一個人最有權勢的時候,不一定要跟他在一起;當一個人最需要且困難的時候,我基於職責所在,展現黨外情懷」。
當時陪黃煌雄一同探視阿扁的台大醫師柯文哲,則是阿扁的醫療團顧問代表民間立場,當時也主張「應讓扁回家。」參考新聞:眼見阿扁一路拖著尿走 柯文哲嘆感傷
五、入獄後的阿扁,早已是馬政府諉過卸責的工具,飽受媒體負面對待,反倒是民間救援的力量不斷,因為有持續關懷,才能隨時提出阿扁病情的最新資訊,只是一直並未受到社會全面性的關注。
直到,此次台北市長候選人的辯論會,全台關注,連勝文問柯p「當選後,是不是釋放陳水扁最好時機?」柯p坦言「阿扁有精神病,是個廢人,難道有不對嗎?….連台北市長郝龍斌都主張保外就醫,明明是個政治問題,阿扁該如何處理是可以討論的陳水扁死在獄中,符合台灣社會最大的利益嗎?」
然後,1129日,國民黨大敗,毛治國組閣,社會觀感不佳,民進黨十一個縣市長聯名釋放阿扁,法務部有彷彿有意考慮….一時之間,阿扁病情再度成為社會關注焦點。
六、阿扁是公眾人物,在他擁有公權力的時候,他的言行需要被檢視,有否侵權?在他卸除公職的時候,他的對待也要被檢視,有否被侵權?這是屬於公領域的範圍,公佈阿扁病情就是其中之一。雷根柴契爾的衰老退化是自然現象,阿扁則是非自然地被退化,討論阿扁的身體現象,不是討論一般的老化疾患,而是在討論冤獄與進行中的非人道迫害。
七、另外,社會大眾的焦距在阿扁病情,談論的是保外就醫與特赦,我以為需要更討論的是在偵查的司法過程中,符合程序正義嗎,司法獨立嗎?涉案人辜仲諒委託律師兩度公開承認當年作「偽證」,法官為何不採信?扁案筆錄有無被竄改?偵訊有沒有全程錄影錄音?2010117馬英九為何要以總統身分公然指責金改案一審不該判無罪,這樣子不算介入個案?。
《刑事訴訟法》程序「錯誤」造成「事實」時,需要調整的是「錯誤」,而不是「事實」。